青岛公司法律师网站logo

律师咨询电话:13969815863

兼并收购

律师提醒:收购空壳公司,这些事项需注意!

来源:青岛公司法律师时间:2024-06-04 10:17:11

  1、要注意空壳公司是否存在虚报注册资本、虚假出资、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;

  2、要注意空壳公司是否存在债权债务纠纷,收购方应尽可能调查空壳公司是否存在隐性债务,否则收购后会出现一系列纠纷;

  3、注意空壳公司是否被工商部门列为异常经营,是否照常进行年检,是否办理零申报手续,是否存在真实经营行为;

  4、收购空壳公司,必须要求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尽职调查,尽量减少收购风险。

  《公司法》第一百七十三条

  公司合并,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,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。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。

相关阅读:

收购空壳公司,需要委托青岛并购律师吗?
公司收购的流程主要有哪些?
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,需要满足哪些条件?
大公司收购小公司,应该走哪些流程?
产收购与购买资产式兼并,有哪些区别?
青岛公司法律师王天楚照片

联系律师

青岛公司法律师:王天楚

咨询电话:13969815863

联系邮箱:wangtianchu@126.com

执业律所:国曜琴岛(青岛)律师事务所

办公地址: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黄金广场北楼12A层-15A层

法律专长:公司并购,股份转让,公司上市,企业改制

在线咨询

律师微信

律师微信二维码